湘建科函〔2013〕211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函〔2012〕48号)等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面向省直机关、长沙市、株洲市及湘潭市组织申报公共建筑能耗检测系统建设示范单位,对经验收合格的单位进行授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公共建筑能耗检测系统建设示范工作由我厅组织,委托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和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泰德公司”)共同实施。
二、建设资金筹措
经初步预算,完成一栋公共建筑能耗检测系统建设示范(含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两年后期运营)需10-13万元左右。建设经费由我厅、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同方泰德公司共同筹措。
三、申报单位条件
1.建筑物产权明晰;
2.应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3.按照《湖南省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完成对示范建筑的能源审计;
4.建筑配电系统具备分项计量安装条件,且互联网络配置完善的单栋建筑;
5.已具备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已制定电、气、水等资源能耗管理制度。
1.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湖南省公共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附件1)编制《湖南省公共单栋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确定试点工作建设方案,填写《湖南省公共办公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示范单位申请表》(附件2)、编写《湖南省公共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方案预算说明》(附件3)。
2.试点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清单见附件。
请各申报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于2013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有关附件可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节能与科技”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陶川 黄婕
联系电话:0731—84118799 0731—88950238
传 真:0731—88950078
附件:1.湖南省公共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2.湖南省公共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试点单位申请表
3.湖南省公共建筑单栋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方案预算说明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