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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发展
作者:aaa  来源: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发表时间:2013/3/26 9:55:59  点击:1689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发展

姚 志 宏

2013年3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省招投标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厅长唐道明同志亲自出席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一、过去一年招投标工作稳步推进,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2年是值得盘点的一年。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两个规定五个办法”为契机,注重工作实效,提高监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特别是在我省规范性文件与《条例》的对接、电子化招投标、创新监管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2年省市两级报建约2600个项目,涉及金额820亿元。其中,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861个,公开招标项目1613 个、邀请招标987个,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率为100%,进场交易率100%,圆满完成了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和交易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宣贯得到有效落实。去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我们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会,举办了两期培训班,组织招投标监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标专家及相关的投标单位,对《条例》进行宣贯和学习培训。各地也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如长沙、湘潭、衡阳、永州、张家界等市分别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怀化利用电视媒介在全市进行反复宣传;常德积极深入市县区开展《条例》宣传讲座;岳阳市制作印发了宣传手册等。通过宣传和学习培训,使各类从业人员对《条例》与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在去年4月和年底的两次检查中,我们认为“两个规定五个办法”在全省基本得到全面执行,特别是株洲、湘潭、邵阳、张家界、益阳、怀化、自治州等,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厅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同时,在《条例》实施后,我们及时启动了招投标相关文件的清理完善工作,对我省现行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先后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听取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订。目前,文件修订工作已全部完成,修订后的“两个规定五个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执行,实现了我省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机统一。
      (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关键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2012年,各市州按照《条例》和“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要求,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在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招投标相关资料审查、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规范、标后监管和稽查等方面,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省招标办和长沙市招标办在创新监管模式上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省管部分项目和长沙市部分项目引入了社会监督机制,即成立了“社会监委库”。此外,湘潭市对代理机构实行了严格准入制,邵阳市探索了BT项目招投标监管新经验,常德市制定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细则》,其它市州从加强监管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办法,提升了监管的质量和水平。
      (三)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是现在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有效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深化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然趋势。2012年,全省各市州均已经实现了招投标项目网上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及网上公示结果等。目前,郴州市已经实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等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并开始筹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企业诚信库。岳阳、衡阳等地区积极探索了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建设工作,益阳、株洲、常德等市在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中制定了较为详实的推进方案和举措,并力争在2013年全部实现网上投标、网上开评标的工作。尤其是郴州和张家界两市去年已经实行了电子化辅助评标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投诉处理力度得到大幅提升。2012年省市两级共处理投诉约60余起,各市州在接到相关投诉后,认真按照投诉处理的相关规定,建立专人负责的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投诉。各级对于投诉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实,并依法依规形成了处理结果。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地规范了招投标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确保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规范、有序。特别是湘潭、怀化、张家界、自治州等市州,去年招投标监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一例投诉事件。
      (五)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管理得到全面改进。2012年,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年终对其进行了考评考核,绝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比较健全,能满足招标代理业务开展的需要。特别是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得到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普遍认同。怀化市还将需要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范围扩大到需要招标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同时,随着“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贯彻执行和两个“示范文本”的应用,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比和招标文件备案评比工作的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更加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与此同时,对于全省各市州交易中心的管理,主要是要求交易中心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加大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理顺职能关系,对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郴州、张家界等市交易中心开始全面升级,长沙市新建的交易中心今年将投入使用,总的来说,全省交易中心的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经受了许多考验、克服了诸多困难,也破解了不少难点问题,围绕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出台了一些新办法和举措,各地区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各方市场行为、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及投诉处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全省招投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众多的项目监管,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自我加压,创先争优,用智慧和汗水,推动了招投标工作的发展。在此,向全省招投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为主线,推动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尽管去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新经验,但更应该清醒的看到,在招投标工作中,依然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个别市州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或是执行规定有偏差,对味的就执行,不对味的就不执行,在执行中搞选择、打折扣。还有个别市州另搞一套,为了一己之便,出台一些与《条例》或省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规定”、“办法”,使招投标监管工作出现政出多门、上下矛盾、管控脱节、投诉不断、难于处理的现象;二是部分市州的交易中心软硬件设施较陈旧,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三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代理、超资质代理、规避招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部分评标专家业务水平低,职业道德操守不严,少数评委和专家没有领会掌握法律法规和评标办法,乱打分或打“人情分”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奖项的加分错评错判,造成不必要的投诉;五是个别市州招标代理服务不遵循取费标准,另搞一套,使招标代理机构利用代理过程违法获取不当利益来收回成本。
凡此种种,不一一例举。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管工作会议上,已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确立为我省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作为招投标监管部门,我们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做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工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下面,我就今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在招投标工作中,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上不走样。敢于负责、敢于担责,要大力加强各级监管部门领导驾驭全局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建设,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落实招投标工作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延伸对县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确保招投标监管工作无死角。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加强自身的规范化管理,把《条例》和新修订的“两个规定五个办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2.循序渐进,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各地要重点探索计算机辅助开标、评标,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投标评标办法和技术标准,对电子化平台招投标技术进行完善,明确相关程序和业务标准,保证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可靠、稳定、高效运行。
3.突出重点,抓好招投标法规制度的落实。一是清除和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土规定”。全省各地要全面清理与《条例》和省里最近修订出台的“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相悖的规定,确保新的规定和办法得到贯彻执行。拟于今年9月份,对全省各市落实《条例》和省里出台的“两个规定五个办法”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专题调研招投标政策对引导建筑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对市州招投标政策进行评估,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个别市州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证全省招投标工作上下统一,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开展评标专家考核认定工作,及时更新评标专家库。
4.加强各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解决好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做到。招投标各级行政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力争在规则制定、执法监督、重大案件处理等方面达成一致。通过在全省推广“招标计划书”制度过程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监管,防止各种规避招标的行为,使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和统一。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条例》和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尽量减少和杜绝工作中出现差错。招投标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要强化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责任涵盖到招投标工作的各个方面,使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落实,牢牢守住两条底线。
6. 要加强稽查力度,严肃查处案件。切实做好项目稽查和举报投诉查处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的重要一环。各市州在做好标前标中稽查工作的同时,更要重视标后稽查工作,对那些规避招标、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与投标时承诺不一致、签定“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纪现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省办2013年将对10%的省管项目进行标后稽查,各市州也要参照执行。同时,要对其他部门转办、社会投诉举报和我办稽查中发现的重大招投标违纪违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力争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