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情况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46 0731-85660287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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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