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监协〔2013〕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规范化管理,针对目前我会会员登记证有效期已过及许多会员单位企业法人、地址和经营规模、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等情况,我会决定对所有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并发放新版《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次会员重新登记分为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
单位会员:中央驻湘、省直管以及各市、州监理(项目管理)企业,已办理外省入湘登记备案的监理企业。
团体会员:各市、州监理协会。
新成立的监理企业也可申请登记,享有章程规定的同等权利与义务。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20日。
三、登记资料
1、《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2、《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表》(附件2),请同时提供电子档(限EXCEL格式);
3、《其它注册人员信息表》(附件3),请同时提供电子档(限EXCEL格式)。其它注册人员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或者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团体会员请以报告形式申请。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送至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31-84446302 、0731-84895131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412室
邮 编:410004
附件1: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表
附件3:其它注册人员信息表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