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文明办〔2013〕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住房保障)局、园林局(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文字〔2013〕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和时间
根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拟参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2011年12月31日后命名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均须在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网络报备工作。
二、报备工作要求与程序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工作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报备工作并纳入创建集体的青年文明号,不得参评2013-2014年度青年文明号。
(一)已参加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集体的报备
青年文明号集体按照上次报备编码,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http://www.ymu.org.cn)——登录网络办公系统——青年文明号网络协同系统,修改完善集体信息并重新提交报批;三级管理员(市州管理部门)认真核对把关,提交二级(省厅文明办)、一级管理员(部文明办)审核后提交团中央审批;团中央审批后,纳入2013-2014年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二)新参加网络报备集体的报备
三级管理员给新参加报备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分配报备编码(接排上次报备分配的编码顺序),并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登录网络办公系统——青年文明号网络协同系统填写管理员信息;青年文明号集体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登录网络办公系统——青年文明号网络协同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数据库,按照分配的报备编码填报创建工作信息,并提交报批;三级管理员核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报备信息;二级管理员审核青年文明号集体报备信息;一级管理员审核青年文明号集体报备信息后提交团中央审批;团中央审批后,纳入2013-2014年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三、有关要求
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依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各级管理员、青年集体编码规则》(2011年印发),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网络报备工作。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务必完成网络报备,编码填写有误,视为报备无效;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备资格。5月15日以后报备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厅文明办、部文明办将不再审核。
请三级管理员建立创建台帐,掌握所管创建集体的编码情况,督促指导创建集体应用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维护好集体基本数据,及时录入集体创建空间的“创建日志”、“工作总结”、“申评材料”等栏目,真实全面反映创建过程。未录入工作信息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将被视为创建过程缺失,不能参评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联系电话:0731-8895010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