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招办〔2013〕6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招标办、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湘建建〔2005〕336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专业能力考试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15:00—17:00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小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参考单位人员、条件
参考单位人员:
1、新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拟担任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的人员;
2、已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其拟任变更后的人员。
拟任上述岗位有关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8年(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技术经济负责人需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省属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以营业执照副本发证单位为准)报名点设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小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B座105室(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招标代理公司监管科);
2、市属企业报名地点由各市州招标办自行安排,并在3月8日前由市州招标办负责将本辖区内各参考人员名单及所有报名资料(含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照片及报名费)报送至省招标办汇总。
(三)报名资料:
各报考人员需携带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一寸红底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相应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其中市属企业报名资料,由市招标办核对原件,每页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章。
(四)报名费:100元/人。
(五)领取准考证: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0日,由各招标代理机构参考人员代表在省招标办领取本单位人员的准考证。在考试当天参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参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共设5种题型,分别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等。每种题型分值均为2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五、考试范围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相关知识,具体为:
见附件: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合格证颁发和使用
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招标办颁发《招标代理能力考试合格证》;新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其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艳艳、廖 呈
联系电话:0731—88950168
附件:2013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