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函〔2013〕1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的引导作用,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绿色建筑创建计划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中的一个类别,包括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四个子类。申报项目应以绿色建筑理念为指导,在绿色建筑创建、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及管理、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区建设中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和突出的示范作用。其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得重复申报。凡拟申报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均应列入绿色建筑子类。
二、基本要求
1、申报方式与推荐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开发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申报,鼓励其它单位参与申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的申报推荐,市州相关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协调组织工作;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申报推荐。
2、申报材料:各类别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节能与科技栏目中查询和下载(
http://www.hunanjs.gov.cn)。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和立项资格。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需刻录光盘一张。
3、申报时间:绿色建筑创建计划项目可在任意工作日进行申报,通过审查的项目列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度科学技术计划统一公布。
三、基本程序
1、申报材料编写: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及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编写申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其他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审查和推荐:市州所属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报我厅;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直接报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叶 昂
联系电话: 0731-88950223
传 真: 0731-8895022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政编码:410116
附件:1.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建筑)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模板
2.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模板
3.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模板
4.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模板
5.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推荐单位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