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房(地)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和我厅《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违规现象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3月4日至4月底,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开展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省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工作由我厅负责;三级及以下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工作由各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
二、须提供的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通过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直接打印);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身份证明和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五)商品房预售情况;
(六)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七)《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企业按时登录“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可向各市州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申请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根据企业申请和市州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的意见,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信用信息评价报告。
三、年检标准
按照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我厅《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重点检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开发经营行为及业绩完成情况、企业信息记录及信用情况等。
四、年检程序及时间
(一)一、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打印年检申报表,携带相关资料和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报送我厅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二)三级及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打印年检申报表,携带相关资料和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报送当地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三)各市州负责的年检工作需在4月底前结束,并将填报好的《2013年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情况表》,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厅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五、年检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年检材料和企业信用评价报告。资质年检期间,不再受理申请新设立和资质升级企业材料,只受理企业信息变更申请和年检申报材料。年检结束后,我厅将录入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核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对年检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年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依法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二)各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通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参加资质年检,对照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认真核实企业申报资料及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在资质年检情况报告中,应当列出未参加年检企业名单以及建议注销资质企业名单和注销的详细原因
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办公室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38号华盛花园1楼
联系人:
赵 靖:0731—85528567 13707485291
姚春花:0731—85528567 1580263878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6日